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生物医药产业若干措施

2019-12-07 17:39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生物医药产业若干措施

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生物医药产业的集聚和发展,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国发〔2019〕15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沪府令19号)和《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9〕20号)等文件精神,配套细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经〔2019〕12号),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范围

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在临港新片区内的生物医药领域企业和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企业,以及经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认定后列入可支持范围的相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功能平台、创新载体等机构在临港新片区实施的与生物医药产业相关的项目。

二、支持内容

1。支持重大项目。围绕高端“研发+制造+服务”布局,聚焦生物技术药物、精准医疗、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构建完善的生物医药科技产业链,支持设立国内外优秀生物医药企业、科研院所和配套研发生产性服务机构,支持深化“张江-临港双区联动”相关机制、承接高端生物医药研发项目的产业化需求,支持填补国内空白的国产化和工业化制备项目;具体奖励、支持措施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专项审议确定。

2。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其中:

(1)对首次进入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的企业奖励300万元。

(2)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5亿、10亿元、3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3)对参加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标品种最高奖励200万元。

(4)对单品种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3亿、5亿、10亿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单品种年度销售收入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

3。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其中:

(1)鼓励新片区内企业协作,对新片区区内企业全年采购无关联关系的区内生物医药企业名优产品(服务)金额累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额的5%补贴,每个企业年度补贴总额最高200万元。

(2)支持企业拓展国际业务,对年度出口规模首次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给予10万元补贴,每增加10万美元再给予5万元补贴,对同一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支持专业化服务。支持建设研发外包与服务中心,鼓励其为新片区企业提供生物医药研发及生产的专业化服务,按经认定的实际服务额给予10%的比例资助、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支持提升创新药研发能力。对取得新药临床批件、药品生产批件和药品上市许可的企业,每个批件(许可)最高给予一次性资助300万元;对已上市药品再开发并新增加适应症的药品,最高给予资助2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最高资助1000万元。

6。支持加强医疗器械研发。对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每个注册证(许可)最高给予一次性资助2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最高资助500万元。

7。支持申报专业资质认证。对获得生物医药领域的国际、国内相关专业资质认证的机构,每个专项认证最高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同一单位年度最高资助500万元。

8。支持产品委托生产。对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在新片区内认定备案的生物医药企业生产其所持有产品,且销售税收结算在新片区的,按该品种较上年新增销售收入的1%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9。支持绿色发展。其中:

(1)对以租赁方式开展研发工作的微小型、孵化类生物医药研发项目,具备条件的原则上由出租方统一进行环评备案,不要求承租方进行单个项目的环评;不具备条件的,可由承租方在获得项目环评批文并完成验收备案后,一次性给予环评服务费用最高100%的支持,单个项目环评最高资助5万元。

(2)对规范化收集、分类、暂存及处置危险废弃物,且危废产生量不大于5吨/年的生物医药研发类企业,给予危废处置费用100%的支持,同一企业年度最高资助10万元。

10。其他支持措施。建立临港新片区生物医药优势企业(单位)库并做相关分类,结合企业和项目实际精准施策、优先支持、组合扶持。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对入库企业(单位)辅导申报国家、上海市和临港新片区出台的各项资源要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财税金融(包括所得税、投融资、上市奖励等)、招商引企(包括企业落户、总部经济等)、人才(包括人才引进、培养培训、住(租)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就学、奖励补贴等)、产业促进(包括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突破、产业能力提升等)、产教融合(包括“产学研”、技能人才培养等)、科技创新(包括功能平台、知识产权便捷服务、研发经费补贴奖励等)、全流程保税、研发货物进出口便利性、数据跨境流动、研发用房补贴等方面扶持政策。

展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LingangareaoftheShanghaiPilotFTZ),规划范围在上海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以及小洋山岛、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设置新片区。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先行启动南汇新城、临港装备产业区、小洋山岛、浦东机场南侧等区域,面积为119.5平方公里。 2019年8月6日,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8月20日上午,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在滴水湖畔正式揭牌。同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新片区位于上海东南,北临浦东国际航空港,南接洋山国际枢纽港,是上海沿海大通道的重要节点,海运、空运、铁路、公路、内河、轨交构成了十分便捷的综合交通优势。 新片区按照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立比较成熟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体系,打造一批更高开放度的功能型平台,集聚一批世界一流企业,区域创造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经济实力和经济总量大幅跃升;到2035年,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成果,打造全球高端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成为我国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 新片区对标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在适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开放创新措施的基础上,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实现新片区与境外之间的投资经营便利、货物自由进出、资金流动便利、运输高度开放、人员自由执业、信息快捷联通。 新片区鼓励国际优质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园区建设、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提升高品质国际化的城市服务功能,打造开放创新、智慧生态、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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